“你是谁?为什么会在我的房间里?”男子此时还沉浸在欢愉散尽后的疲惫之中,突如而来的质问与耳光让他感到迷茫而措手不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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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在说什么呀,老婆,我怎么就不能出现在这儿了。”男子转过身,此时的他还在诧异,刚刚还与自己柔情蜜意的女朋友怎么忽然变得陌生了。然而,灯光下女子的面容却让他愣在了原地。
因愤怒瑟瑟发抖的女子并不是男子的女朋友,甚至于在一个小时之前,两个人的人生从未产生过交集。但他们确确实实地刚刚有了肌肤之亲。
面对女子无助的眼泪,男子也表示十分无语。自己只是下楼买了个烟,怎么就能走错房间呢?既然走错房间了,那为什么自己的房卡可以打开别人的房间呢?
黑暗之中的浓情蜜意
李某冲着女友挥挥手,在女友的笑闹声中关上了房门。他想去买一包烟,考虑到女友并不喜欢烟味,他已经忍了整整一个昼夜,如今终于到了放松的时候,李某计划着吹着海风,享受难得的休闲。
与白日里不同,晚间的海景显得单调了许多。在一片黑暗之中,海浪声成了这幅美景的主要欣赏点。波涛翻滚冲击着耳膜,一片昏暗之中,只看得到一个小小的光点时暗时灭。
尼古丁顺利平复了已经焦灼一天的心,却又勾起了李某的其他思绪。热恋中的男女总是腻歪不够,只是分开了十几分钟,李某已经开始想念自己的女朋友了。
他转头向着宾馆走去,或许是为了与海边夜景相配,宾馆的小路上仅仅维持着必要的照明。客人们不会因为缺少照明摔到花坛里去,却也只能顺着点点微光,依照着记忆找寻自己的目的地。
宾馆内部的照明系统与外部一脉相承,大体都是昏暗又充满意境的风格。这种风格美则美矣却,缺少了几分实用意义。
李某一边抱怨着这昏暗的灯光,一边遵循着记忆摸索前行,随着门卡的一声滴,他才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房间中,身形娇俏的女子半散着头发,她静静地靠在床头,仅依靠昏暗的床头灯读着一本书。在昏黄的灯光下,李某看不清女子的面容,但躺在自己房间床上的人有可能是谁呢?
李某顿时有些心猿意马起来,他爬上床取走了女子手中的书。
“灯光这么暗,多伤眼呀!”
长臂一伸,将床头灯关闭。失去了唯一光源的照明,整个房间充斥着黑暗,李某耳边则充斥着女友微微不规律的呼吸。
如此良辰美景,不享受春宵,岂不可惜?李某与女子共赴巫山享受着生命的美好,事后两人依偎在一起,享受着深夜的安宁。
这份安宁一直持续到女子下床洗漱前,啪的一声,卫生间灯光大亮,刚刚还耳鬓厮磨的二人终于看清了彼此的面庞。
阴差阳错进错房门
李某蜷缩在角落处,对女子的打骂照单全收,他知道自己犯了错,但也是满腹委屈。灯光那么昏暗,寻路找房间基本全靠记忆,再加上他手上的门卡顺利打开了女子的房间,谁还会核对房间号呢?
等到两个人情绪终于稳定下来之后,终于有心思讨论起二人究竟为何到了如此境地。
女子刘某同李某一样,都是和自己的爱侣一同来这个地方旅游的游客,因为这个酒店在互联网上享有一定的美名才选择了这里入住,只是没想到照片中充满氛围感的灯光却让他们闹了如此大的乌龙。
两人核对房间号之后发现,两人的房间号一致,但是同一间房怎么可能入住两批房客呢?细问之下才发现,两人的房间虽然在同一楼层用着,同样的房间号,但却不在同一栋建筑中。
这个酒店在房间编码上存在着重大漏洞,酒店客房分为a栋、b栋,无论在客房门外号牌还是在门卡编号上都没有体现,如果不是刘女士与李先生此次出现意外,那也不会注意这种细节。
现下木已成舟,李先生与刘女士在经过商议后决定放弃粉饰太平。在二人看来,两人均做出了背叛情侣关系的事情。虽然二人均没有背叛自己爱人的故意,但是错误已经犯下,没有弥补的余地。
两人选择向自己的伴侣坦白自己做出的糊涂事,并找到酒店,质问为何李先生的房卡可以打开刘女士的房间。
工作人员表示,可能是门锁系统出现了程序错误,之前并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情况,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。对于李先生和刘女士的遭遇,他们感到十分抱歉,并且提出退还房费作为补偿。
对于酒店的态度,二人并不认同,二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错漏百出的管理制度
二人向法院提出了立案请求,要求酒店针对二人受到的损失作出赔偿。刘女士和李先生认为,酒店在管理方面存在着漏洞,房间编码极容易混淆,给入住的旅客造成了安全隐患。
此外,房卡门禁系统存在漏洞,除了顾客本身的房卡和酒店的管理房卡外,其他客人的房卡也存在着打开其他人房门的可能性,导致入住的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。
李先生就在这种安全隐患影响下走错了房门,就因为门卡系统出现了故障,打开了刘女士的房间大门。由于当时已是深夜,在黑暗状态下,刘女士并没有辨别出李先生与其男友的区别。
两人在一个又一个乌龙的推动之下,错误地发生了关系,这对两个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,也对两人的情感生活造成了阻碍。
所以两人向法院请求,要求酒店对自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。对于刘女士和李先生的诉求,酒店表示十分冤枉。
酒店提出,正常人在清醒状态下,可以对两栋不同的建筑进行分辨,李先生走错房间,其自身因素比重要更大一些,而房卡问题是门禁系统出错导致,酒店方不是门禁系统的开发者,也是受害人。
法院最终支持了刘女士与李先生的诉求,要求酒店除返还二人在酒店的消费之外,还需要对二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。
本案中,我们需要意识到酒店属于公共场所,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,酒店经营方有义务保障入住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本案中,李先生在自身不知情的情况下,对刘女士进行了侵权行为。事后,刘女士虽然没有对李先生追究其侵权责任,也没有要求李先生对于其侵权行为进行侵权责任赔偿。
这并不意味着该侵权行为没有造成侵权结果,酒店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,在此事件中存在着明显的过错,刘女士有权向安全保障义务人请求赔偿。
酒店方曾经提出,刘女士与李先生发生关系是出于自愿,属于你情我愿,所以说李先生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。
首先,我们可以对刘女士的意图进行分析,在昏暗的灯光条件下,刘女士将李先生认成了自己的男友,刘女士的真实意愿是与自己的男友发生关系,而非与李先生发生关系。
所以说二人关系的发生,是违反了刘女士的真实意愿的。那么,李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?
答案是否定的。强奸罪要求犯罪人以暴力,胁迫等手段,违背受害人的真实意愿,强行与之发生关系。
本案中,李先生并没有对刘女士采取暴力、威胁手段。主观上,李先生并没有侵犯刘女士的故意,他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与自己的女友缠绵一番。
所以说,虽然从客观角度上来说,李先生对刘女士实施了侵犯行为,产生了侵犯结果,但是李先生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。
那么,李先生的行为是否可以归类于过失犯罪呢?
首先,对于强奸罪这一罪名来说,并不存在过失犯罪的可能。另外,我们可以从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解释这个问题。
过失犯罪分为两种类型,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,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。
疏忽大意的过失,指的是犯罪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怎样的危害结果,但是却没有意料到。过于自信的过失,指犯罪人预料到了危害的结果,却觉得自己可以避免。
本案中,李先生不具备预料到危害结果的可能性,所以说此案可以定性为意外事件。这也是刘女士没有追究李先生责任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对于刘女士与李先生来说,法院作出怎样的判决,他们与自己的爱人之间的间隙已经产生,并且无法弥补,这是他们最难过,最唏嘘,也最无力的事。
茫茫人海中,找到一个性格相合、彼此相爱的人是多么难的。但是造化弄人,相爱的两个人不一定能够最终修成正果。
人生中有百般蹉跎,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一步到来,所以说无数贤者能人曾告诫我们,珍惜当下,珍惜今天,珍惜眼前人。